娛樂性傾向 - 林夕

娛樂性傾向 - 林夕

很多朋友都認為我的時間管理糟透了,完全不留任何閒暇,好好娛樂一下。
對他們來說,這不僅會有過勞死的危機,甚至有離群索居的傾向。是難怪他們有這種想法的:出來玩一下吧,可是難得出去了,我漸漸不能投入那些娛樂消閒活動。打起麻將來,總是提不起勁,以體力不支為借口,打了一個東就一副疲不能興的樣子,要找旁人代勞。這勞字,真是可圈可點,做喜歡的工作,用心費神而不覺勞,更談不上疲憊。進行那些名為娛樂的活動,不得其樂,不但未能平衡過量的工作,反而把entertainment變成忙於entertain別人。
問題在於各人對娛樂消閒有不同理解,也各有娛己的選擇。困難在於:對娛樂抱有一套牢不可破定義的人,如何說服他們,書就是我的玩具,無論看甚麼書,都是一種消閒活動,都為我帶來無限歡娛。
朋友不服氣,硬要我去一個十多人的飯局,出席者各屬不同功能組別,話題也不難估計,將會是從最大公約數得來的茶餘飯後談。我的回應是:最近有本書看了開頭,難得有空,想把它好好看下去。朋友知道是一本叫《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後更是氣急,這好算是消閒?
為甚麼不是消閒?又沒有人要求我看完了做個讀書報告,又沒有必然在課題上做大規模研究的包袱,甚至連感想都不用無中勉強生有,那不是閒書,又是甚麼?我看着覺得能從嚴肅取樂,這就不嚴了;黃仁宇是我的偶像,我這是在朝拜哪。不帶任何功利心去看的話,這對我來說實在是最佳的消閒散心活動,比看娛樂新聞更有娛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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