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8歲智障女賣肉謀生,以為結識男友後可脫離苦海,卻遭男友出賣。男友與馬伕設局訛稱欠債,哄騙她重操故業,其間她更遭指壓中心管房強姦,雖一度逃出淫窟,但被誘回被迫繼續皮肉生涯。其前男友及馬伕昨在高等法院,各就兩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分別判監3年及3年4個月,管房則因強姦等罪,判監8年半。
法官指被告利用事主智商低的弱點,哄騙及迫使她賣淫,只為滿足個人貪婪,案情相當嚴重。三名被告為丘偉民、袁俊業及陳錦波(22至32歲)。袁有管理賣淫場所案底,判監6個月緩刑3年,他因違反緩刑令,加刑至3年10個月。陳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及兩項控制他人賣淫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HCCC16、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