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患上思覺失調的青年離家失蹤期間,在街頭被CaliforniaFitness健身中心職員游說簽署入會,並即時以提款卡支付了8.5萬元,事主父親及後收到銀行賬單揭發事件,質疑兒子在精神狀況恍惚下被游說入會。
林先生的23歲兒子阿康,三年前發現患上思覺失調,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今年3月2日阿康離家後失蹤,家人即向警方備案,兩日後警方在油尖街頭把他尋回,且將他送入醫院精神科留醫。
5月份,林先生收到由兩間銀行寄給兒子的儲蓄戶口月結單,赫然發現於3月2日有不尋常的提款及付賬紀錄,兩個戶口涉款8.5萬餘元。林先生查問兒子,獲悉他於3月2日行經CaliforniaFitness旺角西洋菜街分店門外時,被銷售員游說參加多項會籍,惟因當時神志不清,也不清楚簽署了甚麼文件,也記不起有否獲發合約副本。「佢嘅病情一直好差,好恍惚,近日仲經常入院,問佢當時嘅情況,都好模糊。」
林先生遂聯絡CaliforniaFitness,獲悉其子於3月2日分別以現金及易辦事付款購入會籍。林先生質疑健身中心的銷售有問題,「我個仔當時病發,又離家出走,精神狀況咁差,啲職員冇理由察覺唔到,仲叫佢買咁多項會籍,大拿拿一次過畀晒8萬幾蚊現金!」
健身中心:視乎情況跟進
其後他向CaliforniaFitness提供兒子在公立醫院精神科的覆診紙及住院紀錄,要求該店退款,該店堅持要他先提供醫生紙證明其子所患何病,目前他正向醫院申請中。「到家我都仲未知到底阿仔買咗咩服務,要成八萬幾蚊。」
CaliforniaFitness回應投訴時表示,該公司曾聯絡事主的父親,並建議他提供具體的醫生證明文件,惟至今仍未收到。該公司收到後會視乎情況跟進。
檔案編號:0508063
醫生之言:壓力大致精神錯亂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思覺失調病人多於15至25歲發病,成因主要為壓力、誤用藥物或受過往生活經驗影響,導致精神錯亂。精神病患者在簽署法律條文、合約、遺產或婚約等文件上,並不直接或必然失效,主要視乎病人在簽署協議時,有否受到精神症狀影響而妨礙理解。「有病人會自大妄想,以為自己擁有幾億身家,於是大肆揮霍;亦有病人嘅思維被幻覺影響,以致精神唔集中,乜都唔記得,呢啲時候最容易被。」
李誠指,只要有主診醫生提供病人精神評估,證明簽署文件時,理解錯誤、不明白事件帶來的後果,以及容易被誤導,文件就未必有效。
律師意見:提證明交法庭裁決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與精神病患者簽署合約有效與否,須視乎兩項因素,包括:醫生能否證明一般人能表面辨識患者精神異常,以及有否趁對方精神有問題而誘導其簽署合約。
如事主家人欲循民事途徑追討損失,可連同當日向警方報告病人失蹤的紀錄,及證明離家的該段時間沒有定時服藥,交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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