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有餘悸〉一文發表後,收到數位讀者來信,包括前線醫護人員,有人告訴我,即使使用了非常規藥物,而病人或家屬事後賴數,醫管局其實是徒嘆奈何的,所以不存在無錢得不到救治的情況。後來的新聞中,傷者父親也作出了澄清,醫院並不是要求他繳納兩萬餘元藥費後才替他女兒止血施救。有人說傳媒譁眾取寵,甚至認為我被傳媒誤導了。
我倒是認為,在這件事上傳媒的作用是積極的,在這件事之前,前線醫生為病患者開非常規藥物,必先取得高級醫生或顧問醫生的批准,事實上令醫生用藥的自由度受掣肘。而這件事之後,我們願意樂觀地相信,醫生的用藥自由度會提高,這對病人是好事。
我能想像傷者父親當時的心情,他被告知使用非常規藥物必須自付兩萬餘元,這筆錢對很多人來說不是小數目,為了女兒盡快得到救治,他用信用卡支付了款項。他一定不是第一個面對這種困擾的病人家屬,如果有人確實支付不了這筆數目,而且,也不打算賴債,那麼,聽了醫護人員的解釋後,會不會有某些家屬選擇不要非常規用藥,從而令病人得不到最好的醫治呢?
近年來傳媒操守常令人置疑,但在這件事上,傳媒起了良性監督作用,若非傳媒報道,醫管局不會立即檢討現行醫療政策是否存在某些漏洞。在病人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開放前線醫生用藥自由度,這一改革,絕對是必須的,積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