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警電槍擊28次殺道友

澳警電槍擊28次殺道友

澳洲昆士蘭(Queensland)警隊爆出濫用暴力醜聞。他們跟一名男子對峙,竟用5萬伏特電槍,電擊他28次,結果將他活生生電死。

未就濫用暴力道歉

慘被電死的男子加萊奴(AntonioGaleano)39歲,是一名癮君子,剛從精神病院放出來。依照警方說法,他上周五在湯斯維爾(Townsville)和警員對峙,不斷擲玻璃瓶,又意圖吞玻璃自殘,警員見狀,先用辣椒噴霧,制服不了他,才用電槍電擊他,電擊三下後,他不支倒地,15分鐘後死亡。
不過,加萊奴死時雙手扣着手銬,電槍更有28次電擊紀錄,顯示警員早已制服他,有濫用暴力之嫌。專家說,警員只須用5萬伏電槍電擊一下,已能制服歹徒或可疑人物。犯罪學者邦迪說:「我們不會硬性規定警方不可以開槍數千發,或者像滅火筒一樣使用辣椒噴霧,但任何武器的使用都應有一定限度。」
昆士蘭警方未就事件道歉,聲言會調查那支殺人電槍是否出現問題,也會檢討警員在單一案件可使用電槍的次數。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