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懲教員葉繼歡受審

涉襲懲教員葉繼歡受審

【本報訊】半身癱瘓的賊王葉繼歡,涉嫌在監獄醫院內,襲擊一名一級懲教人員,昨在警方嚴密戒備下,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葉否認一項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罪,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審訊。葉又向裁判官提出多項投訴,聲言要報警跟進。

10懲教員押入犯人欄

現年47歲的被告葉繼歡,昨身穿恤衫西褲,架上眼鏡,癱軟坐在輪椅上,手持一叠文件,由近十名懲教人員押入犯人欄內。警方在法庭內外亦加強戒備,法院外有四輛電單車及兩輛警車,法庭內則有近20名便衣探員駐守,任何人士進庭均須登記身份證及搜查隨身物品。案件提訊後,立即安排葉由囚車押走,多名身穿避彈衣的警員守護,由警車及電單車護送離去。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30日,在香港赤柱監獄醫院大樓1樓某室內,襲擊一級懲教助理谷源科,對其身體造成傷害。控方昨表示將傳召兩名證人,包括事主及一名警員。案件原定於7月17日審訊,但當天是星期五,東區法院須處理轉解高等法院的案件,人手緊張,於是改為23日審理。

半身癱瘓的葉繼歡否認襲擊懲教人員。
資料圖片

聲如洪鐘:我要報警

被告沒有聘用律師,他聲如洪鐘地向裁判官表示:「我要報警」,繼而投訴在獄中,曾兩次被打止痛針後,感到疼痛難當,左膝更腫起來,要到瑪麗醫院動手術,其後雖作投訴但不獲受理。
被告又指去年欲致電女兒的學校,但被懲教署職員恐嚇,對方聲言傳媒神通廣大,會找到其女兒的學校。被告認為因他獲批准進行司法覆核,而遭如此無理對待。裁判官文偉新表示已將其投訴記錄在案,並多次提醒他為自己利益着想,應聘請律師代表。被告其間又突然發言,「好彩醫生立即送我出去,如果唔係會好大鑊,我要報警跟進」。
葉繼歡曾干犯多宗持械劫案,84年參與搶劫尖沙嘴金行及中環錶行,91年又涉連環械劫物華街金行,最終被定罪判監36年3個月。
案件編號:ESCC28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