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退休金當收入須報稅

稅務信箱:退休金當收入須報稅

問:讀者陳太為退休公務員,07年取得約72萬元退休金,在07/08年度已填報,但至今仍未收到繳稅通知書,想了解退休金是否需交稅?如需要,72萬元退休金該如何計算稅率?
答:據《稅務條例》,凡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已收取,或應收取入息,包括全職、兼職或散工形式的受僱工作、擔任任何職位或收取前僱主的退休金,均須報稅。除薪金或退休金,任何佣金、花紅、津貼、小費、額外賞賜等亦須繳稅。股份認購權,因行使、轉讓或放棄該股份認購權的任何收益,亦須課稅。
香港稅務學會副會長梁繼昌(圖)指,陳太所得的退休金須報稅,在扣減所有免稅額及扣除後,所得應課稅入息,將以累進稅率計算,或以入息淨額按標準稅率計算,以較低者徵收。因此,梁繼昌建議陳太盡快向稅務局查詢有關事宜,避免因遲交稅款被罰款。

長俸亦屬入息須繳稅

長俸亦屬入息一部份,梁繼昌提醒收取長俸的退休人士,也應填妥報稅表,惟提取強積金款項則豁免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