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殮房技術員涉在東區醫院遺失男嬰屍案中講大話誤導警方,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警方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沒有更新男嬰屍的手帶,他知悉遺失嬰屍後更掉棄該手帶。
揭發被告口供有出入
東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江永祥昨供稱,由於被告周國華(46歲)初次向調查警員表示自己於08年12月19日下午2時半,曾替嬰屍更新手帶,但死亡登記處於當日3時才將手帶交予殮房,與被告口供不符,今年1月21日警方將他帶署調查。
被告就警方的錄影會面自願性提出質疑,昨進行案中案審訊。被告在錄影會面中稱,他於12月19日並無替涉案嬰屍更新手帶,他於12月31日知悉遺失嬰屍後,將該手帶丟棄,才在屍格貼上其屍籤,但他否認隱瞞事件,因「驚到六神無主」,但承認延遲向上司滙報是其錯誤。
案件編號:ESCC1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