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高血壓 未能購買勞保僱傭公司被轟服務差

女傭高血壓 未能購買勞保
僱傭公司被轟服務差

請得一個稱心合意的外傭竟難如中六合彩!說來誇張,但讀者丁女士這兩年聘請外傭的慘痛經歷,令她受盡折騰,接連三名傭工都有問題,是巧合?還是不好彩?有一點可以肯定,一間負責任的外傭公司,可為僱主解決聘請外傭的疑難,而不是火上加油。

丁女士於07年底透過海盈僱傭中心聘請菲傭,惟至今輾轉聘請三人,均不成功。最後一次更因菲傭有高血壓,無法購買勞工保險,她要求僱傭公司跟進,卻反被指單方面終止合約,終鬧上勞工處,其間僱傭公司未予協助,她極為激氣。

屢索醫生證明無下文

丁女士表示,首名菲傭於07年冬天到任後,因天氣冷拒絕洗澡,身上傳出異味。不足一個月,她忍無可忍,在海盈建議下換人,並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及機票予女傭作補償。第二名菲傭於去年中到職後,卻多次向她聲言無心在港工作。「佢不斷話想去澳洲,個個禮拜去領事館問情況。有日佢話,澳洲領事館要佢有20萬蚊存款,先可以申請簽證,想我幫佢,我覺得唔可以繼續落去,就同佢解約,賠咗張機票畀佢。」
第三名菲傭(29歲)於今年3月來港,來港後因高血壓,保險代理拒絕提供勞工保險。她多次向海盈索取女傭適合工作的醫生證明,卻無下文。
她憤怒地說:「工人到埗第二日(即3月14日)我去海盈接佢,職員攞住嗰份驗身報告,寫住血壓係140/80!我嚇咗一跳,乜唔係海盈睇過健康冇問題先畀佢嚟咩?我即刻搵保險代理,佢話要有醫生證明先有得保,我一直追海盈要醫生證明,但係海盈一直冇理我。」
由於事件一直膠着,女傭以為她單方面終止合約,向勞工處投訴。
她於3月23日收到勞工處信件,要開調解會議,「4月開會,女傭同勞工處都明白唔係我責任,最終雙方協議由我支付100蚊旅遊津貼同回程機票畀女傭,而女傭答應唔會申索一個月代通知金,同埋住、食津貼。」檔案編號:0518055

根據丁女士提供的勞工處文件,寫明乃菲傭因高血壓,未能按法例購買勞保,才無法履行合約(圖中有螢光筆所示)。

業內意見:應即查閱驗身報告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現時菲律賓及印尼當地政府,均要求女傭提供驗身報告,證明適合工作,才接受其到海外工作的申請。因此,一般在揀選女傭時,僱傭公司應已能提供有關文件予僱主參考,僱主也可主動向公司索取。至於來港後,則視乎個別僱傭公司是否有為女傭提供驗身服務。
張結民稱:「通常公司會將檢查費包含喺收費入面,如果收費平,僱主應該先問清楚公司有冇包驗身。」

僱傭中心指客戶解僱女傭

海盈僱傭中心表示,女傭來港前,已根據菲律賓政府要求,到當地認可之化驗所檢查,報告確認其健康狀況適合從事家傭。後因丁女士擔心女傭身體狀況,該公司遂為她進行多次血壓檢驗,結果平均為120至130,不影響工作。女傭抵港時,有時會因舟車勞碌或睡眠不足,血壓偏高,經休息即回復適當水平。
海盈續指,丁女士解僱女傭後,該公司曾多次聯絡她,建議需根據勞工條例補償,惟她拒絕,女傭因而向勞工處求助。丁女士提前解僱女傭,對女傭、當地代理及該公司均造成損失。惟如她有需要,該公司會按照服務合約提供協助。

未能合法履行合約

海盈僱傭向本報提供一份由香港旺角X光醫學化驗所於3月27日發出的報告,惟電腦編印的報告上,有人以手寫上「血壓BP:130/75」的字樣。不過丁女士卻指,海盈在事件交予勞工處後,才為女傭驗身。她並提供勞工處於調解結束後發出之文件予本報,證明她因菲傭之高血壓無法按法例購買勞保,因而未能合法地履行合約,證明她並非單方面解僱女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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