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囚犯應該與市民一樣擁有投票權,令不少在囚人士歡呼拍掌。有泛民議員關注到不少終身監禁囚犯無家可歸,再申報入獄前住址已經無意義,因此要求政府容許他們選擇監獄為「家」,豈料政府卻堅拒讓步,拒就《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提出相關修訂,激得泛民中人紮紮跳,公民黨吳靄儀與民主黨涂謹申決定自行提出修訂,誓要為囚犯爭取合理投票權。
局方憂影響區會選情
根據當局原意,在囚人士可以其監獄外或入獄前的住址登記成為該區選民;若他們已經喪失在外住址,則可按照其身份證登記住址登記成為選民。泛民中人留意到終身監禁人士在囚多年,其獄外報稱住址或已不存在,再將他們當作該區選民似乎不合邏輯。
吳靄儀昨天舉例指,近年不少屋邨要遷拆,有囚犯申報的地址或者已經被拆卸,換言之他們也根本不再是該區選民,何不讓他們自由選擇,是否以正在居住的監獄為「家」?可能他們關心在囚區域的發展更多於時代久遠的前住所,覺得如此安排才更合理。
當局卻反對泛民建議,擔心此舉影響區議會選情,因為目前約270名終身監禁囚犯中,近200人囚於赤柱監獄,餘下人士囚在石壁監獄。一旦200名囚於赤柱監獄的在囚人士統統以監獄為住宅,即該選區忽然多了200名選民,認定此舉會影響選民人數不多的區議會選舉,更憂慮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因此企硬不退讓。
吳靄儀對政府不聞不問不感奇怪,指政府向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他們希望趕及本月24日立法會大會提交法案,以便11月生效,又怎會理順泛民要求?所以她堅持以個人名義提交修訂,建議終身囚犯可選擇監獄作為住址。涂謹申也會提出修訂,但其修訂不局限於終身囚犯,而是建議讓所有無家的囚犯以監獄作住址。雖然兩名泛民誠意可嘉,但相信在保皇派反對下,搶灘成功機會極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