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印「銀紙優惠券」廠東被捕金管局投訴 警掃蕩撿單張

代客印「銀紙優惠券」廠東被捕
金管局投訴 警掃蕩撿單張

【本報訊】觀塘一家印刷公司代客印製一批「即時送你$50」的廣告宣傳單張,以50元真鈔為藍本,以一比一的比例印在廣告單張上充作coupon(優惠券),結果惹來一身蟻。警方接到金融管理局的投訴後,昨晚採取掃蕩偽鈔行動,拘捕印刷公司東主及撿獲1,000張廣告單張。警方提醒市民,複製流通貨幣屬刑事罪行。

有人當真鈔付款

委託印刷公司印製這批廣告單張的是一家位於中環的公司,該公司主要向客戶提供逐次、基本及全套秘書服務,收費由每次250元,至每年2,000元不等;此外,亦會提供「一站式」公司成立服務,收費由200元至1,500元不等。
早前,該公司委託觀塘工業中心一家印刷公司印製一批廣告宣傳單張,並在大小如A4紙的單張上,印上50元紙幣,並在單張上寫有「即時送你$50」,表示如有客戶「幫襯」,可獲50元回贈。
印在單張上的50元紙幣與真鈔在比例及顏色上幾乎一模一樣,不過,真鈔上的編碼,在「假鈔」上變成了該公司的電話號碼;真鈔上的簽名,改成了該公司的中文名字;至於真鈔上的HSBC(滙豐銀行)字樣及商標,在「假鈔」上變成了該公司的英文名字及標誌。
儘管如此,但據警方消息稱,早前仍有人以魚目混珠方式,用印刷品上的假鈔,充當真鈔付款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其後,金管局收到報告,轉介警方調查。

商罪科探員在印刷公司撿獲的宣傳單張。

最高刑罰囚半年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於昨天下午5時許,突擊搜查中環和鰂魚涌兩家秘書服務公司及觀塘工業中心一家印刷公司,撿獲1,000張廣告單張,探員經調查之後,拘捕姓葉(44歲)的公司東主。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王啟忠表示,行動中撿獲的單張,有可能會遭不法之徒當作偽鈔使用。他提醒市民,根據本港法例,複製流通貨幣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2萬元,至於行使偽鈔,則最高會被判入獄14年。

警方展示撿獲的宣傳單張,單張上複製的50元紙幣,在比例及顏色上均與左手所持真鈔極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