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市長許宗衡因貪落馬,剛上任的代市長王榮誓言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民間輿論也對這位學者出身的高官的清廉寄予厚望。但是,由於沒有獨立的民意機構監督、輿論監督、司法監督,內地官員上任時的清廉宣言,往往蛻變成謊言和鬧劇。與深圳政商界觥籌交錯的香港官員,理應警惕,不受深圳貪腐之風污染,也應在廉政制度建設上貢獻經驗,拓寬深港合作的層面。
儘管中共中央、國務院連年頒佈廉政建設的規章制度,儘管內地法律對懲治官員貪污也有明確規定,但是,貪官越抓越多、越抓越高級的趨勢並未遏止,中共官場的各大派系,沒有一個不深陷貪腐陷阱:「太子黨」有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前副部長姬勝德,「團派」有前福建省委常委兼省委秘書長陳少勇,「秘書黨」有山東省泰安市前市委書記胡建學,學者型高官中也有四川前副省長、西南財經大學的博士生導師李達昌。至於權鬥色彩濃烈的北京幫、上海幫、廣東幫在反貪風暴中崩潰,更是轟動海內外。
顯然,內地官員是否貪腐,與他們所屬的派系,與他們的家世、學歷並沒有直接關係。一些官員上任伊始的確有勵精圖治、清廉為民的雄心壯志,但往往經受不住經濟發展帶來龐大利益、政制改革滯後以致監督制度缺失的誘惑。可以說,現行經濟改革、政治改革的脫節就像一部不停製造貪官的機器,這部機器一日不停產,貪官的隊伍就一日不會縮減。
深圳新任代市長王榮聲稱,在廉政問題上要「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慾之害」,又下令部屬:「今後如有人打着我的旗號或以我的親戚、身邊工作人員的名義,要求辦私事、謀私利的,無論真假,請大家一概拒絕。」問題是,一旦王榮的親友真的找上門時,深圳的官員拍馬屁都惟恐來不及,還會拒絕嗎?這種官場的慣性並不會因為市長換人而煞車,王榮最終能否在監督制度缺失下避免重蹈許宗衡覆轍,也要時間去證明。
從香港的角度來看,在深港擴大合作、官方合建工程越來越多的時候,香港官員能否維護香港現有的制度及機制,而不在交往頻仍之間受內地官場作風的影響,或受制於內地的官制?在深圳新任官員鼓動加強廉政建設之際,香港為甚麼不能主動助一臂之力、作些貢獻,改變一下只會向阿爺攞着數的形象?一個廉潔、穩定的深圳市政府,肯定有助降低港商在深圳的運作成本,有助港深合作的拓展,有助維護一國兩制的落實。
內地官場肅貪倡廉,最終有賴政治制度改革,惟有實現民主選舉、權力由人民授予並接受人民監督,官員的權力才能受到真正約束。而以香港1970年代成立廉政公署的經驗來看,廉政制度的建設可以早過民主選舉的啟動,這種經驗尤切合內地目前的形勢。對港府來說,向深圳提出廉政制度的建言,讓港深合作從經濟、金融層面擴展至司法層面、廉政建設層面,這是一個不應再錯失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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