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貨車司機涉嫌去年撞死年近九旬老婦,月前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但最後脫罪,其餘罪名只被罰款8,000元。死者家屬昨日向傳媒控訴,指摘司機脫罪是因為外判檢控官失職,更指律政司近日就是否提出覆核上訴一事態度反覆,要求當局盡快上訴,還死者公道。
老婦捱撞不治
死者馬巧春的女兒林美玲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母親去年6月17日在九龍城城南道近賈炳達道路口過馬路時,遭一輛貨車撞倒,翌日不治,肇事司機其後被控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等六項罪名,案件今年4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林美玲表示,律政司當時將主控工作外判予一名大律師,惟其表現甚差,最後該名司機危險駕駛罪名不成立,其餘罪名只罰款8,000元。
律政司昨晚回應稱,該案不符合提出覆核的準則,因此不會就判決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