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脾氣差應即開除

女傭脾氣差應即開除

【本報訊】菲傭疑發狂劏殺女僱主,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形容,這是港人30多年聘用菲傭歷史中,一宗個別又非常不普通的事件。他指新來港女傭與僱主一般需要三個月融合期,若外傭經常與僱主爭吵,僱主應即時以一個月薪金代通知金將外傭開除。

體檢不包括精神狀態

羅軍典稱,現時本港共有逾26萬名外傭,近期他發現越來越多外傭來港前接受的家務訓練,以及對港人的了解嚴重不足;加上不少僱主近年才聘用外傭,處理主僕關係缺乏經驗。
他認為,女傭與僱主最少要有三個月融合期,若女傭脾氣暴躁,僱主教導時不合作並與僱主爭吵,即不符合當家傭條件,「若果個外傭同僱主爭吵嘅話,僱傭之間又點可以喺一個同住嘅地方24小時對住。」若僱主遇此情況,應即時以一個月薪金代通知金將其開除。他承認現時外傭來港前接受的體格檢查,不包括精神狀態一項,但今次只是個別事件,無必要強制她們作精神檢驗。
曾遭所聘外傭襲擊受傷的女藝員郭羨妮,對有女傭斬殺女僱主表示震驚,她希望這類不幸的事情不要再在香港發生。郭指出,僱主與傭人即使相處了一段日子,傭人仍是一個陌生人,僱主對他們的認識仍不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