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本人為香港永久居民,今年底將應一家新加坡公司聘請,到當地長期工作,請問日後若在當地交稅後,是否還須在港報稅和交稅?出發前,是否要通知香港稅務局?
出發前通知稅局
答:畢馬威稅務合夥人王尹巧儀指,因聘請機構屬新加坡公司,並非香港企業,又是到外地(新加坡)長期工作,故只須在當地報稅和交稅,毋須在港報稅。不過,應在出發前,以書面通知稅局,讓稅局有足夠時間為申請人計算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