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覺台灣傳媒追訪任何案件當事人,都很「敢」,不但貼身逼問,還當眾高聲直接指控。其實案件一日未審決,人人都應目作「無罪」。他們不管三七廿一,先假定「有罪」。
疑犯被拘押,或銬鎖在派出所,全程無黑袋蒙頭,整個人曝光在鏡頭下,新聞報告亦不避忌。雖然有點侵犯人權,但某些又真的活該。像這天見一名逆子被捕,傳媒直似指着他鼻子責問:
「你為什麼把媽媽勒死?」
「有沒有後悔?」
「你覺得自己冷血嗎?」
「殺死媽媽心情怎樣?」
原來這桃園縣廿九歲男子,失業兩月,跟母親要錢不遂,把家中舊車拿到二手車行出售又涉詐騙。最近向母親索款為外遊度假,母拒,二人發生爭執,他用電線將母親勒死,不理微弱至無的喘氣聲,偷走二萬元及信用卡,反鎖大門,若無其事到台北接女友,南下墾丁吃喝玩樂享受一番,猛刷亡母信用卡瘋狂購物(如iPhone手機、相機……),拍照留念笑得很開心。
事發之際可能情緒失控,但事後卻如此無悔無疚,甚至有心情玩樂,一張笑臉加上陽光海灘,大太陽下的冷血,格外叫人不寒而慄。
再遭傳媒揶揄侮辱,大家不會同情。感性挑戰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