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主診醫生的侵犯,A小姐過去曾多次向警方求助,但她指警方以事件屬男女感情糾紛為由,沒認真看待。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透露,警方昨日表示就A小姐多年前指控羅文友涉嫌禁錮及強姦等問題,已差不多完成調查;他期望警方能認真處理,切勿因事主曾為精神科病人而輕視案件。
據了解,A小姐06年11月及12月曾先後兩次向元朗警署舉報,分別指控羅文友偷竊及禁錮。但A小姐指警方以案件屬男女感情糾紛,沒認真跟進。昨日的案件發生後,她被送往醫院檢查,其間在沒有醫生在場下,警員又把她帶返回寓所搜查,連她的手提電話也收起,令她難以跟外界聯絡,令明明是案件受害人的她,感覺自己猶如疑犯。
病人組織:家暴當糾紛
一直協助A小姐的彭鴻昌昨晚表示,警方昨日透露一直有跟進羅文友涉嫌禁錮及強姦的指控,且調查已差不多完成。他希望警方能認真處理案件,因為指控性質嚴重,而且不只涉及A小姐一名病人,還有其他病人可能受害,必須正視。
A小姐曾表示,羅文友涉嫌曾與多名精神科病人有不尋常關係,像集郵般在醫院搜集目標病人的資料標貼,等待時機下手。但在早前的醫務委員會聆訊中,除了A小姐外,其他四名受害病人均不願出庭作證。A小姐更相信受害人數不只此數。
彭鴻昌期望,警方不會因為A小姐曾接受精神科診治,而影響他們處理舉報的認真程度;A小姐出於情緒問題求診,當時非精神錯亂。彭鴻昌強調,警方不能以A小姐當時是與羅文友同居,而把案件當作一般男女感情糾紛看待,他說:「就好似將啲家暴案件當作家庭糾紛咁處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警方有責任找出真相,但他相信,若事主曾出現情緒問題,警方查問時較詳細可能是基於日後上庭考慮,確保證據可經反覆測試,以免遭辯方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