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鄭少東案背後的龐大利益 - 李平

盡論中國:鄭少東案背後的龐大利益 - 李平

被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拖落水的省部級高官中,第一個被「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交代問題)的是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但中紀委發佈相關消息又是最遲,相隔六個月,在宣佈陳紹基、王華元、許宗衡被扣查之後,即鄭少東被扣查已接近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最高六個月的期限。
鄭少東在公安部時主管的經濟犯罪偵察局,是公認的危險少、好處多的肥缺。與治安警察最喜歡抓賭一樣,地方上的經濟警察最喜歡的是抓傳銷,不只可以瓜分現場查抄的現金,而且跨省抓捕傳銷人士,一旦同意他們取保候審,往往是收取10萬元保證金,只會開出6萬元的收據,還沒人敢投訴。

紀委官員虎視眈眈

當然,這是地方上小經警玩的把戲而已。經偵局主打稅務、集資、傳銷、洗錢、證券投資等範圍的犯罪,不少業務與富豪們的貼身利益息息相關,鄭少東等經警高層自然成為他們巴結的對象,其中的利益輸送實在不足為外人道也,傳聞鄭少東交黃光裕打理的資產就數以億元計。
黃光裕去年11月被扣查後,鄭少東翌月在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各級公安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鄭少東的慎捕說,無異於袒護黃光裕,同時公開向過界查案的中紀委叫板,結果惹惱了原本就對經偵系統龐大利益虎視眈眈的紀委官員。20天後,即今年1月12日,鄭少東和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就被中紀委雙規,但中紀委直至前日才證實鄭少東正「接受組織審查」。
貪官被扣查,並不值得同情。但是,如果高官都可以被隨意扣查、任意延長扣查時限,平民百姓的司法人權又怎麼可能得到保障?況且,以非法的程序、手法去查處貪官,並不能彰顯正義,只能凸顯權鬥和紀委、公安的利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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