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向兩前領隊反索償

永安向兩前領隊反索償

【本報訊】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旅行團領隊小費屬工資一部份,勞資審裁處昨日就兩名永安旅遊前領隊追討有薪假期的個案進行提訊,勞資雙方同意以員工平均每日小費收入,計算年假及法定假日,至於小費應否納入休息日計算,則尚未處理;永安同時向兩名員工提出反申索,追討兩人當年離職時的代通知金差額,審裁官要求勞資雙方8月10日提交進一步資料。

以小費計補償

兩名申索人為翁時龍及藍碧珊。職工盟組織幹事勞詠姬表示,勞資雙方昨日在提訊中同意,以領隊過去一年小費收入,除以365日計算每日年假及法定假日補償。工會初步計算,兩人分別可獲6萬元及3萬元賠償,預料其他同類申索個案都會用這個方程式計算賠償。
不過,永安昨同時向兩人提出反申索。勞詠姬表示,藍碧珊及翁時龍分別在03年3月及10月離職,當時兩人是扣假離開,資方提出,按終審法院裁決,小費亦應計入代通知金,因此員工應向資方補回代通知金差額。不過工會並不同意,認為員工離職方案是勞資協商下達成。審裁官已要求勞資雙方8月10日提交進一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