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富商與兒子同住何文田一大廈,疑因利乘便,多次到樓上兒子的住所,涉嫌三度強姦其印傭。女傭因姦成孕,自行墮胎不遂向富商求助,富商提供墮胎藥物予她。富商被控強姦及意圖墮胎而供應藥物等五項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案件將轉解至高院審理,押後至7月17日作初級偵訊。 記者:蔡曉楓
現年57歲被告鍾志強報稱退休人士,昨由妻子陪同到庭。他面對如此嚴重的控罪,一直表現冷靜,至離庭時發現有記者拍攝,便躲在妻子身後,並折返法院戴上口罩才離開。
五項控罪指被告於去年8月15日,在何文田牧愛街38號雅利德樺台一單位內,強姦一名印尼籍女子。另兩項強姦罪指被告於8月15日其後一星期的某日,以及在同年12月3日,在上址強姦同一名印尼籍女子。被告另被指於去年12月30日,在上址非禮該名女子,並於今年1月7日,明知藥物Cyotec屬毒藥,供應予該女子令她流產。
案件轉解高院審理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17日,轉往東區法院作初級偵訊,案件將轉解高院審理,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申請被告於保釋期間可返回內地,因他在內地持有物業,被捕後已曾多次到內地追租,並無棄保潛逃。裁判官拒絕其離港要求,但准被告以現金25,000元擔保外出。據悉,案發單位是被告兒子的住所,被告居於樓下一層,其兒子僱用年約30歲的事主,事主發現身懷六甲,自行墮胎失敗後找被告幫忙,被告向她提供涉案藥物,事主其後入院始揭發事件。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被告自八十年代開始投資物業市場,先後以多間公司名義持有逾15個舖位及6個豪宅單位,估計價值合共逾億元。
案件編號:KCCC3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