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供養弟讀書可扣稅

稅務信箱:供養弟讀書可扣稅

問:讀者林先生的弟弟去年7月畢業,之後開始投身社會工作,但在完成為期6個月的合約工作後,一直失業至今。由於弟弟曾於08/09年度就業,梁先生是否已失去申請「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資格?
答:香港稅務學會副會長梁繼昌指出,「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主要適用於未滿18歲,或年齡介乎18至25歲,但就讀全日制課程的兄弟姊妹之供養人。即使年滿18歲,如其身體或精神狀況不適宜工作,其主要供養人亦可享有「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須課稅年度內屬學生

雖然林先生的弟弟去年畢業後,曾投身社會工作,但因課稅年度是由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故其弟在該課稅年度的身份仍屬學生,因此只要他能證明自己是弟弟的主要供養人,就可申請「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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