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父母免稅額可追溯七年

稅務信箱:父母免稅額可追溯七年

問:如何可取得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
答: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指,如果你或你的配偶(分居除外)有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可以申請有關免稅額。不過要附合以下條件,包括常居香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年滿60歲,但沒有資格申領政府傷殘津貼計劃,及在課稅年度至少連續6個月與你同住而不須付出十足代價,若並非同住,你全年付不少於1.2萬元生活費亦可申領。
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未滿60歲,只要夠55歲,又附合上述條件,仍可獲一半免稅額。
不管供養人於稅務年度有否工作,如父母已離婚,只要符合條件,子女亦可繼續享有免稅額。如果漏報或從未申請有關免稅額,你可以追溯過去最多7年的免稅額。
稅務局會按當年免稅額及扣除項目,計出新稅款,如稅款獲得扣減,當局將以退票方式退稅,惟若欠有稅款,或會用作抵銷有關欠稅。

投資獲利毋須繳稅

問:從股票投資獲利,是否需要交稅﹖
答:羅兵咸永道個人稅務諮詢合夥人陳定邦指,由於股票交易,在買賣時政府已徵收了印花稅,故基本上投資獲利,並不需要再徵稅。
若投資者經常活躍炒賣股票,並沒有正職,而其主要收入來源是由股票投資所得,陳定邦建議先通知稅務局,由稅局決定應否繳付利得稅。納稅人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扣減相關免稅額及扣稅項目。
計算薪俸稅、利得稅或個人入息課稅的稅率相同,於08/09年度,累進稅率首3次4萬元應課稅分別為2%、7%及12%,餘額則為17%,至於標準稅率則是應課稅的15%。
如所持股票作長線投資,不作買賣,則不用付稅。不過,陳定邦提醒,稅務局可從不同渠道,了解市民的收入來源,若賺取任何收入或利潤,應報告稅務局以盡公民責任。

稅務信箱

若你遇到任何稅務問題,歡迎來函(香港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蘋果日報二樓「理財版」)、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或傳真(23703886)到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