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的士案 投案13歲女還押兒童院

劫的士案 投案13歲女還押兒童院

【本報訊】三名初中女生糾黨持械行劫的士司機一案,自行往警署投案的13歲女童,昨被解往荃灣裁判法院兒童庭提訊,暫毋須答辯,押後待警方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裁判官阮偉明接納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下周四,與早前已被檢控的兩名女童同一日再提訊。

犯人欄內垂低頭

染有啡金色中長頭髮的13歲女被告,為中二年級女生,其父母昨沒有到庭,只有舅父前來旁聽。被告身穿綠色外套及黑色T恤,站在犯人欄內一直垂低頭,前額頭髮掩蓋大部份面容,只露出嘴巴。當傳譯員宣讀控罪內容後,她遲了一會才輕聲回答明白控罪。
控罪指她於今年6月1日在葵涌興盛路芊紅居對開處,與兩名女童,搶劫50歲男子黎樹強現金660元及一部手提電話。
控方反對保釋時透露,被告與兩名女生一起持刀打劫的士司機,當場被捕的兩名女生,已被帶上法庭。裁判官遂將案押後,頒令女童還押屯門兒童院監管。
案件編號:TWCC7000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