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影音碟膠盒製品的46歲工廠女東主薛黎霞,因公司陷入財困,為挽救與丈夫建立的生意,向銀行提供虛假買賣單據及文件,騙取逾2,000萬元貸款來營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接納案件有別於為騙貸款而成立空殼公司,但案中涉及用假文件,罪行嚴重,須判入獄40個月。
被告與丈夫於93年成立的瑞華企業有限公司,已於07年10月被強制清盤,兩人已破產。案發06年11月至07年6月,商罪科偵緝高級督察曾海亮指,被告向銀行提交100項借貸申請,合共2,000萬元貸款,但警方只能追查到部份證人,證明其中809萬元貸款曾使用假文件。
案件編號:DCCC2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