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8月嘉禾大廈火警,引起公眾對商業大廈消防安全的關注。申訴專員公署卻發現,食肆消防安全監管出現「一國兩制」的嚴重漏洞,食物環境衞生署在處理食物業牌照續期時,並無要求有關食肆需符合消防安全規定,與處理戲院、酒店及會所等其他種類牌照續期不一致。公署昨日宣佈就食環署的發牌機制如何確保食肆消防安全合乎標準展開調查,同時會審研消防處執行商業處所消防安全措施的方法及程序。
食物業牌照涵蓋食肆、酒吧、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等多重業務。根據現時程序,有關處所必須符合消防處訂立的消防安全規定,食環署才會發出食物業牌照,但公署在查訊一宗投訴時,發現該署在處理續牌申請時卻沒有同樣要求。
市民誤以為安全
申訴專員黎年對有關安排表示詫異,他指出,市民普遍認為領有牌照的處所均符合安全規定,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這種誤以為安全而實欠保障的情況非常危險。
公署會就當局在審批食物業牌照時,如何規管消防安全作出調查,並會提出改善方案,市民可於7月1日前向公署提交意見,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