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局失誤 職員得過且過編製會考卷七宗罪

考評局失誤 職員得過且過
編製會考卷七宗罪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接獲100宗有關高級程度會考及中學會考試題出錯的投訴。公署發表報告,炮轟考試及評核局在編製試題時出現七大嚴重缺失,該局負責確保試卷沒有錯漏的評核發展經理被揭未有做好把關工作,多番錯誤修訂試題;試卷其後雖然經過兩次覆核及九次校對,仍然走漏眼,審查機制形同虛設;最離譜是部份犯錯職員竟然認為出錯乃人之常情,得過且過,死不認錯。
公署就三份有顯著錯誤的2008年會考及高考試卷進行審研。第一條出錯試題來自高考英語運用聆聽試卷A,題目指示為Whattheplayersareallowedtohave:Putticksorcrosses(請用或X選出參賽者可攜帶那些物品)。但未有清楚說明須用代表可攜帶,X代表不可攜帶。
公署發現,原來考評局負責確保試卷沒有錯漏的評核發展經理,同時兼任試卷擬題員,把原為Putticksandcrossesasappropriate(請用或X作適當表示)的指示,在最後階段作出修訂,職員解釋修訂是為了讓試題在同一頁刊出,「慳番一行字」。考評局於去年底出版的考試報告及試題專輯,沒有將試題更正,一錯再錯。
出錯的第二條試題來自高考物理科,題目要求考生計算「T」的值,但沒有說明「T」代表甚麼,考生其後向考評局查詢,局方拖延兩個多月才回覆。公署發現,評核發展經理在修訂試題時,刪去了「T」的定義,其後考核局經過兩次覆核及八次核對,依然未能發現錯漏。

九次校對仍走漏眼

最後一條出錯試題是會考英文科,評核發展經理在修訂試題時,誤將題目提及的日期,由原先正確的4月25日,改錯為3月25日,其後職員經過兩次覆核及九次校對,同樣走漏眼。
申訴專員黎年批評考評局在某些工序有嚴重缺失,粗心大意,而該局容許負責審題及校對的評核發展經理,同時擔任試卷擬題工作,有角色衝突之嫌。此外,公署與犯錯職員會面時,部份職員認為不小心出錯是人之常情。黎年指公開考試對考生的前途極為重要,批評這種得過且過的態度極不可取。
公署又質疑,每張試卷都進行多次校對,反而可能令校對員掉以輕心,倚賴下一輪校對。考評局表示會加強指引,更清晰列明編製試卷人士的職能及權責。

考評局編製試題七宗罪

1)負責確保試卷沒有錯漏的評核發展經理把關不力,修訂試題時出錯
2)容許評核發展經理同時擔任試卷擬題工作,有角色衝突之嫌
3)校對程序形同虛設,部份個案即使經過兩次覆核及九次校對,仍無人發現錯誤
4)所有修訂均由評核發展經理在電腦軟複本上進行,沒有妥善保留正式紀錄
5)參與試卷編製過程的人員粗心大意,有些甚至認為不小心出錯是人之常情,而考試局在編印試題專輯時也沒有糾正部份題目內容含糊之處
6)未有訂立任何罰則,變相縱容職員犯錯
7)未有妥善處理投訴及查詢,有個案延誤兩個多月後才回覆

資料來源:申訴專員公署

考生:影響係一生一世

【本報訊】糊塗考評局出了糊塗試題,去年高考英文科聆聽試卷以剔和交叉作答的用法講解不清,導致14%相當於4,000多名考生誤解意思,最終考評局要調整評卷準則。Cebric是受害人之一,當時慌亂中把剔和交叉當作同一樣的意思使用,後來雖未被考評局扣分,但聆聽考試最終不及格,只得F,幸英文科整體成績仍獲E,成功進入嶺南大學。
申訴專員去年高考期間已收到約100名考生投訴該卷剔和交叉的混淆,考評局其後承認確有考生誤解試題指示,最後決定無論用剔或交叉視作答對,都能得分。

發現問題感慌亂

Cebric說當時英文聆聽考到中段,發現此問題後,他感到慌亂,最後決定剔和交叉都當作同一意思作答。他認為考評局收取昂貴考試費,不應出現如此錯誤。又指出英文科成績很重要,對考生升學甚至將來工作有決定性影響,「影響係一生一世,考評局絕對唔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