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富善邨去年10月發生升降機斷纜下墜事故,事隔8個月後,機電工程署票控升降機保養商,未有監督保養維修工程,及未有按法例保養及維修升降機等兩項罪名,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保養商否認控罪,代表大律師表示需要邀請海外專家作供,主任裁判官莊景傑遂將案押後至8月3日進行預審。
被票控的升降機保養商為蒂林克虜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兩項傳票指上述公司於08年10月25日,未有監督在大埔富善邨善雅樓L32號升降機的保養維修工程,以及未有按照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保養及維修該部升降機。
辯方邀海外專家作供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12名證人,另2名為升降機及物料專家證人。辯方大律師林敏純表示,會傳召3至4名辯方證人,另鑑於本港有關專家不多,故需要邀請海外專家作供。
去年10月大埔富善邨善雅樓一部升降機突然下墜,從10多樓直墮槽底,升降機變形。機電工程署的調查報告,發現用作平衡升降機的裝置生銹,8條吊纜脫離裝置急速下滑,有7條被扯斷。
案件編號:STS389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