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8歲智障女賣肉謀生,其間疑遇人不淑,以為結識男友後可脫離苦海。惟她為男友還債,甘願重操故業,卻遭指壓中心管房強姦,她逃出淫窟躲避家中,又遭男友誘騙被捉回,迫她繼續操皮肉生涯,最後暗中向母親求救。涉案指壓中心管房被控強姦等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被告陳錦波(30歲),花名波仔,否認一項強姦及兩項控制他人賣淫罪名。主控官指,女事主A小姐的男友丘偉民(阿丘)及馬伕袁俊業(文奇),已承認兩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控罪。
控方指,A小姐(現年19歲)屬輕度智障,智商約12歲。A曾任職侍應,她供稱因遭同事欺負而辭工,為賺錢謀生,07年11月經朋友介紹,在旺角當企街「接客」。其間,馬伕介紹她認識阿丘,二人成為情侶。兩至三個月後,阿丘聲稱會供養她,她便沒有再接客。後來阿丘介紹文奇給她認識。
至去年6月,文奇指阿丘欠他1,500元,她為幫阿丘還債,答允往夜總會陪客。但她拒絕陪客出街,惹來文奇責罵,並威脅毆打阿丘至斷手斷腳,要她重操故業接客。
男友稱欠債迫她賣淫
控方指,文奇負責帶A到旺角不同的淫窟接客,由每晚6時工作至翌晨6時,收工便帶她到旺角新填地街「凱悅88」指壓中心休息,交由被告看管。某日,當A與被告獨處指壓中心時,被告喝令A入房並脫掉衣服,強行與她性交。
事後A決意離開,趁被告睡着伺機逃走,留在家中躲避一星期。翌月1日晚,阿丘致電A,相約旺角見面,A應約,文奇與被告亦在場,結果她遭被告押返指壓中心看管。
翌日,A用手機致電母親求救。同晚,她接客後,與阿丘行經旺角一帶時,獲警員發現,阿丘即逃走。
同月12日深夜,警方護送A到旺角一帶調查,在新填地街與豉油街交界發現被告,警員趨前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指壓中心任管房,應阿丘及文奇要求,讓A在指壓中心逗留,本身沒有得益,又否認與A性交。被告又稱,他知道A為幫阿丘還債予文奇才賣淫,而實情根本沒有欠債。
案件編號:HCCC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