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九倉高層、現為馬會榮譽遴選會員的洪承禧,涉嫌收賄45萬元以協助馬會會員升級成為全費會員案,昨續在區域法院自辯。洪作供稱06年被捕時正陷財政困難,中間人給他的款項實為借貸,但遭控方質疑他說謊。控方指洪當時手持新西蘭物業,卻從沒有出售或按押物業套現,借貸根本就是賄款。
紐國物業未按押
洪自辯表示,其財政困難可追溯至97年的金融風暴,令他身家縮水五成五,他其後又投資失利,女兒的婚禮及兒子的教育費又所費甚多。至於該新西蘭物業是洪替外家持有,業權並不完整,不能私自出售或按押。而當中間人龍汛鳴着洪推薦他人入會後,問洪「想要乜嘢」,洪理解龍的意思是為答謝他而送小禮物,並非賄款。洪初時表明這樣做並非為了報答,後來決定向龍借錢,而涉案的45萬元均為借貸。
案件編號:DCCC10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