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蠢沒有藥醫,媽媽蠢不能湊女?英國諾丁漢議會最近決定,要將24歲單親媽媽雷切爾(Rachel)的3歲女兒交他人領養,以後更不准兩母女接觸,所持理由就是認為雷切爾「太蠢」,無足夠智力照顧女兒。雷切爾已向歐洲人權法庭上訴。
「無足夠智力照顧多病女兒」
雷切爾說,2006年初,她早產三周,誕下女兒K,K有嚴重呼吸問題,要留醫,經治療後,K情況穩定可出院,但社工通知她,女嬰需交由暫託家庭照顧,叫她找律師,現在市議會甚至決定三個月內將女嬰交給領養家庭。她說:「我不明白為甚麼市議會這樣做。他們叫我先找地方住,接受育兒技巧培訓。我照做了,他們又說不夠。」
雷切爾沒有在身體上或情緒上傷害女兒的紀錄,當局當初不准她照顧女兒的一「大」理由,是她沒有足夠智力照顧多病的女兒。但現在女童健康已穩定下來,毋須再接受特別護理。
更離奇的是,心理學家評估報告,指雷切爾「沒有學習障礙、對文字和數字理解能力良好,整體智力看來處於正常水平,有能力理解司法程序有餘」。
為爭取女兒撫養權,雷切爾提出司法覆核,當局又指「沒有足夠智力指示她的代表律師」,改派了一名政府律師給她,但該律師拒絕反對當局頒佈的領養令。她現正向歐洲人權法庭上訴。
她說:「我對這制度徹底失望。我要的只是照顧自己的女兒,但市議會和法庭拒絕。法庭現下令我跟女兒的接觸,由現在每兩周見一次面,到三個月後一切都完了,我再也不能見她。」
雷切爾27歲哥哥安德魯和父母都曾提出協助她照顧女童,當局竟以有人曾逃學或太年老為由而拒絕。安德魯說:「法庭給K委任的監護人指我有學習礙障,但他從未見過我。」
正為雷切爾奔走的自由民主黨議員亨明(JohnHemming)批評,當局對待雷切爾的手法令人震驚,指制度重視保證孩子獲領養,多於維護家庭完整。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星期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