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報導,內地東莞強搶及拐賣兒童「價碼」,兩三歲最貴,六七歲價錢便宜些。賣至潮汕男孩高達數萬元一個,女孩只值數千元。
中國大陸計劃生育政策,只生一胎「不幸」是女的父母渴求男丁,因有市場才有拆散骨肉之卑劣罪行。即使今時今日,摩登女性豪門新抱,一胎生女再來也是?傳媒調侃:「……『又』生女」之類。看來生不出一個男孩,無法收工。
封建社會以子嗣為重,必須有香燈繼後,三妻四妾為了生子。韓片《霜花店》也是「借種」的情慾糾纏故事。高麗國王以他深愛男妾向皇后授精求子,免遭侄兒篡位,挑起一場孽戀,是機關錯算。
中國民間奇怪風俗:三四十年代潮汕農村,有些男子沒生育能力,或智障殘疾重病,欠個健康兒,身為公公婆婆的,便與這對夫妻商量,作主「乞奸」。就是物色一位健康端正的男子,暫代丈夫天職,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直至女方懷孕為止。若生女再作打算。
用上「乞」,帶請求幫忙之意,並非很多男子願意當借種公豬,而且生下兒子不能相認,有乖倫常。當時找的「替工」最好已婚,有自己妻兒;再者,任務完成永不往還最好。
明明是「奸」,怎可讓之朝夕相見?情同搧風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