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子上學 非常父母受審

禁子上學 非常父母受審

【本報訊】「非常父親」潘志輝指校方行政混亂,自去年5月拒絕讓9歲兒子上學,教育局去年10月發出入學令,他曾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事件轉交警方處理。潘志輝和妻子被控沒有遵守入學令罪名,成為首宗家長違反入學令而被檢控的案件。夫妻兩人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均否認控罪,押後至7月17日開審。
曾揚言不怕坐監也堅拒讓兒子入學的被告潘志輝(49歲),昨接受訪問時表示,面對檢控毫不畏懼,他與妻子立場一致,為在法庭上揭露不滿校長的指控,「就算坐監都無所謂」。他直言缺錢聘請律師,如夫婦同被判入獄,兒子惟有交由社署照顧。他指兒子不太喜歡上學,對於一直不上學未有投訴。
任職製衣工人的潘志輝,與其報稱家庭主婦的妻子梁淑芳(51歲),各否認一項沒有遵守入學令罪,准以現金1,200元保釋候審。控罪指兩人作為潘永翰的家長,於今年2月20日至5月29日,沒有遵守教育局常務秘書,於去年10月3日發出的入學令,違反《教育條例》。

被頒入學令 上訴遭駁回

潘永翰原於香港教育學院賽馬會小學就讀小二,其父潘志輝疑不滿校方對其子不公平及行政混亂為由,於去年5月26日開始不讓兒子上學。教育局曾兩次向他發出警告信,去年10月並向他發出入學令,但潘志輝一直不就範,提出上訴申請推翻該入學令,今年2月被行政署行政上訴委員會駁回其上訴。
今年3月潘志輝向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發公開信,聲言正等待被檢控,無懼入獄都要堅持自己的原則。教育局經徵詢法律意見後,將個案轉交警方處理。法律界人士陸偉雄昨指出,父母不讓子女上學,警方或社署極有可能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將孩子交由社署暫時託管。
02年8月教育局曾向另一名非常父親梁志光發出入學令。梁後來接獲入學令後,將女兒梁道靈帶離港往海南島,所以當局未能作出檢控。
案件編號:FLCC16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