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不可能真相大白,但所謂「真相未知的這種時候,不適宜下對錯的判斷」是徹底屁話。對平民開槍是絕對的錯,用上炸子(即是爆炸子彈,高殺傷性,在人體內炸開,無藥可救)更是罪不容誅。這一點,軍方應該解釋。但六四二十年了,當時在京城開槍掃射平民的是哪號部隊,沒可能掩飾的。不過可以肯定,開槍是少數軍人,不開槍還是佔多數。否則按當時進駐首都核心的三十萬大軍計,每人都按命令向群眾射殺,六四就是第二個南京大屠殺了。解放軍為同袍吃屠城的死貓吃了二十年,始終不哼聲,歷史這部份永遠不能解破。假使當年用催淚彈和橡膠子彈,學運一樣給打散,學生領袖任捉,天安門廣場和毛主席像沒損分毫,無論香港人擲了多少個小瓶,鄧李楊三棚牙照樣食硬你。六四就跟其他學潮一樣,消滅於萌芽狀態的後期,以後沒有黃雀行動、六四燭光悼念,無逢六月,香港人錢照抓、股照炒,邊個盲毛做特首都可以大剌剌回應議員:「什麼六四?什麼學運?你係咪有病,關香港人叉事!」
六四不是中共政權壓迫異見的最後一槍,官方堅決否定512汶川豆腐渣校舍坑害人命,虛報降減死亡人數,就是另一場對平民學生的鎮壓,對亡靈補上一槍,是天地不容人神共憤的倒模確診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