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規管藥後駕駛

政府拒規管藥後駕駛

【本報訊】過去5年在交通意外死亡的司機,有近一成半體內驗出有殘餘藥物,當中包括市民日常服用的止痛藥及感冒藥。立法會議員關注司機服藥後昏昏欲睡,危險程度不遜於酒後駕駛,要求政府規管藥後駕駛,但政府表示暫時無意立法規定司機接受藥物測試。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在立法會表示,過去5年共有245名司機在交通意外中死亡,當中35人的體內有殘餘藥物,大部份為止痛藥及感冒藥,只有13人曾服用危險藥物,包括K仔、嗎啡及可卡因,而有10人更同時測出體內有酒精成份,但當局並不能因此推斷藥物導致交通意外。

兩濫藥司機罰停牌

在過去5年有兩名司機證實服食K仔導致交通意外而被檢控,其中一人被停牌6個月及感化12個月,另一人被罰款1,000元及停牌1年。
議員要求政府研究規管藥後駕駛,但鄭汝樺表示,藥物種類繁多,每個人對藥物反應不一,難以定出執法準則,目前也缺乏合適的快速藥物測試儀器去測試涉及交通意外的司機曾否服藥。立法規定駕駛者進行藥物測試,也須平衡人權與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