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胸襲夜歸女 警非禮罪成

案件速遞
胸襲夜歸女 警非禮罪成

【本報訊】專責反非禮行動的鐵路警區警員,自稱休班時飲酒消遣,其後趕回家卻不慎觸碰麻雀館女職員胸部,為怕惹麻煩而道歉,欲登上的士離開,及後拔足狂奔。雖然女事主曾無故缺席聆訊,又記錯涉案警員當晚衣着,惟觀塘法院裁判官陳錦昌昨指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又指警員逃跑只因心虛,裁定他非禮罪名成立。
已遭停職的被告連柏昌(29歲),獲准繼續保釋,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10日判刑。裁判官表示,女性絕對有權出夜街,惟被告卻於夜深時分侵犯獨身女子,就算因定罪而破壞家庭、出現財困甚至遭警隊革職,亦是與人無尤。裁判官又拒輕判罰款,認為會帶出錯誤訊息令大眾低估罪行嚴重性。
事發去年10月5日,年約20歲女事主凌晨約3時離開酒吧,在旺角彌敦道602號對開截的士時,突遭人從後撫摸乳房。她回望看見被告,被告向她道歉,但她不接納,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KTCC79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