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巴士男子判監6年

炸巴士男子判監6年

廣州海珠區法院昨日審理去年8月發生的廣州巴士爆炸案,被告黃新因犯爆炸罪,一審被判監6年。法院認為,25歲廣西男子黃新,因為對社會不滿及為了威脅《南方都市報》向他透露六合彩特別號碼,去年8月21日在125號巴士座位下放置計時炸彈,令巴士車身被炸出一個長23厘米、闊12厘米的洞,事件中無人受傷。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