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一年零七個月。六年。總共是十三年零七個月,是緬甸軍政府於過去十九年無視法理,三度軟禁民主領袖昂山素姬的年期。第三度軟禁期限今天屆滿,軍政府沒延長軟禁令,但繼續拘留她,要就她接見游水潛入其寓所的美國男子進行審訊。揚眉女子弱質纖纖,昨天在「惡魔地獄」永盛監獄的審訊中首次自辯,她堅定地以「我沒有」的答案,控訴軍政府指她違反軟禁條件的不公。
長年的軟禁,沒有磨蝕昂山素姬追求民主的堅韌意志。審訊持續超過一周,昨天才第二次開放給大約35名記者和40名外交官旁聽。對上一次開放法庭,是審訊第三天,那天軍政府還發放了她步入法庭、離開法庭和見三名外交官的錄影片段,片段中只見她又清減了,但腰板挺直,一臉傲氣,風采依然。
身體虛弱面帶蒼白仍展笑容
自辯的這一天,昂山素姬身穿簡樸的傳統衣裙出庭,身體有點虛弱,臉色有點蒼白,但仍不時展露笑容,在約30分鐘盤問,回答了10條問題,都圍繞美國退伍軍人耶托(JohnWilliamYettaw)游水潛入她寓所的事,軍政府指她接見他是違反了軟禁令。
法官首個問題單刀直入,問昂山素姬接見耶托是否違反了軟禁條件,她毫不含糊答:「我沒有。」再問到耶托5月3日晚上潛入她寓所,她甚麼時候知道,她清晰回答:「我不是即時知道,清晨5時才知道,助手告訴我有個男人走了入來。」
那麼有沒有通知軍警?她坦承:「我沒有通知他們。」她之前曾向律師說,不通報只是不想耶托和看守她寓所的軍警惹麻煩,她曾要求耶托離開,但耶托說游水渡湖令他筋疲力竭兼抽筋,她才好心收留耶托。法官接着又問她是否有向耶托提供食物和讓他留宿,她說:「我給他臨時庇護所。」
她不諱言自己「曾跟他對坐交談」,但表明不知他的動機。本身是虔誠摩門教徒的耶托上周在庭上否認控罪時稱,他發夢夢見昂山素姬被暗殺,所以要通知她有性命危險,見到她曾要求拍照,但遭拒絕。
法官再問到耶托何時離開,她說:「他在5月5日晚上11時45分至午夜離開我寓所,我只知道他走到湖邊,不知道他的去向,因為當時天很黑。」
「見到外邊世界的人是好事」
昂山素姬半小時回答了10條問題,顯然對案中事實不說謊,但不怕據理力爭是耶托闖入她寓所,她只是好心收留對方,根本沒有違法。10條問題之後就休庭,今天再出庭。
四名女警押着她出庭時,她不忘對旁聽的外交官和記者說:「多謝你們的關心和支持。能夠見到外邊世界的人,是件好事。我很高興得到外邊世界的支持。」
昂山素姬領導全國民主聯盟贏得1990年大選,之後十九年有十三年過着軟禁生活,若這次審訊被定罪,軍政府最高可判她入獄五年,她又不能見到外邊世界的人,與世隔絕。全民盟指摘,軍政府純粹利用耶托事件做文章,是想找藉口囚禁她,阻止她參與明年的多黨選舉。
她的律師對審訊結果不樂觀,但仍盡力為她爭取應有的權利,包括傳召四名證人作證。
為了民主,昂山素姬獲釋無期,緬甸流亡民主組織自3月起展開聯署行動,要求釋放她和2,100名政治犯,迄今已有65萬人聯署,差不多每10秒就有一個人簽名支持。由南非前總統曼德拉等前國家元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組成的Elders組織,昨天也齊聲呼籲軍政府放人,合照時他們更留下一張空凳,是留給昂山素姬的。
法新社/美聯社/美國有線新聞網絡
昂山素姬被囚無限期
‧08/1988:從英國返回緬甸探望母親,遇上軍政府鎮壓爭取民主的學生,毅然留下來為民主運動奮鬥,並組織全國民主聯盟
‧07/1989:被軍政府軟禁
‧07/1995:被軟禁6年後獲釋
‧08/2000:企圖到曼德勒視察而再度被軟禁
‧05/2002:軍方解除對她的19個月軟禁
‧03/2003:昂山素姬的車隊遇襲,軍方在9月第三度將她軟禁
‧18/05/2009:軍政府控告她收容美國人耶托留宿,違反軟禁令案開審
‧26/05/2009:軍政府在審訊期間,突然知會她已撤銷對她長達6年的軟禁令,但審訊繼續,若罪成,她最高可被判囚5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