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僱主無報稅 仍須自行上報

稅務信箱:僱主無報稅 仍須自行上報

問:讀者李先生在一間無限公司打工,但僱主沒有向稅務局填報李生薪酬,李生想問是否需要自行上報稅局?他憂慮不報稅會被追溯稅款及觸犯刑事罪行,報稅則與公司所報資料不符?正處兩難局面。

漏報最高罰稅款3倍

答:畢馬威稅務合夥人王尹巧儀指出,漏報稅不屬刑事罪行,但會被罰款,按照香港稅務法例,稅局可追溯本年及之前6年(合共7年)的稅款,而最高罰款為應繳稅款的3倍。
她提醒打工仔,不論公司有否申報僱員薪酬,僱員都有責任上報個人收入情況。稅局會根據僱主和僱員的申報資料,再互相核對,所以無論僱主有否代僱員申報收入,僱員都應主動向稅局上報,盡納稅人義務。
她建議打工仔可事先跟僱主溝通,一來通知公司自己會向稅局申報,其次亦跟僱主核對資料,讓公司有更佳準備,以免雙方提供的資料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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