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曉康:父親為我簽了一封自己的絕命書

蘇曉康:父親為我簽了一封自己的絕命書

編者按:以下文章節錄自《再回家》。

沒有人不想回家的。我沒有很重的家鄉思念,只是非常想念媽媽。我的媽媽是一位報館編輯,八九那年已經退休在家,剛65歲,但身體很差。她從20幾歲起就被嚴重失眠所折磨,人熬得乾瘦乾瘦。我媽這麼苦的一生,就因為出身不好,而她天生敏感、剛強,一個受不得氣的人,偏就要你處處忍氣吞聲,媽一輩子像是被委屈耗乾了似的,待到我大禍臨頭,她便遭到致命的最後一擊。兩年後,有天下午她出門取牛奶,就栽倒在街上,再也沒有醒來。當時我正在三藩市開會,不能回家奔喪,只好到金門大橋上,朝着東方,往海裏撒花瓣……父親後來寫信告訴我:「差不多有一年時間,她經常坐在自己屋裏的沙發上,偷偷哭泣。我問她哭甚麼,她說擔心曉康,我說哭有甚麼用,她說她止不住。她陸陸續續哭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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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春,父親在身體檢查時突然查出肝癌晚期。3月5日我接到家人的電話,馬上去紐約中國總領事館申請簽證,得到的答覆是,你的事情需要請示,回去等消息吧。這一等就是三個星期,父親在3月22日黃昏時分撒手,而3月28日我才得到簽證。這個簽證,還附加了三個條件:不見媒體、不發表言論、不接觸敏感人物,我有權利拒絕嗎?我必須回國奔喪,不是我的權利,而是我的人倫,為了履行倫理而只好放棄權利,是個人面對國家怪獸時的無奈!我想,無數中國人跟我有過同樣的經歷。我的父親不是也放棄了讓我見他一面而出國的權利嗎?
回到北京,家人才告知這次我被允許奔喪的細節。事實上,我獲知父親病危而向中國政府要求的簽證,是被拒絕了;與此同時,北京的家人獲得提示:除非老爺子本人提出要求,否則沒有商量餘地。家人只好以父親的名義草擬一封信,拿到病床前唸給他聽,這麼做,等於將絕症直接袒露給病人。父親簽字以後,一個禮拜就走了。
他簽了一封自己的絕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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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我們姐弟三人,加入北京殯葬系統組織的骨灰海撒人群,來到天津塘沽渤海灣,捧著父母的骨灰,登船馳入海灣,親手將骨灰撒進大海。我是長子,我承擔這個決定的全部責任。我對姐姐弟弟說,父母皆有遺囑,兩人都堅持他們死後不留骨灰,僅以尊重死者遺願這一點而言,我們也只能這麼做。
對我自己而言,媽媽的那個墓塚一旦空了,我的牽掛也就消失了。中國再也沒有我的家。
(節錄自蘇曉康撰寫的〈無家可歸〉)

蘇曉康簡介

前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記者、報告文學家、電視片集《河殤》製作及總撰稿人,六四後遭通緝,流亡海外,93年與妻子同遭車禍,妻子受重傷。現居美國新澤西州普林斯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