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的忠誠 - 林原

腐敗的忠誠 - 林原

林原 大陸自由撰稿人

劉賓雁先生在其報告文學作品《第二種忠誠》中,刻畫了一種「雖九死而不悔」、置個人得失於不顧的忠誠,並把這種忠誠稱為「第二種忠誠」,它有別於「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老實聽話、從無異議」那樣的忠誠。不過,在中國的現實中,還有另一種「忠誠」──可稱為「腐敗的忠誠」的「第三種忠誠」。

聲稱嚴打 實則空談

不久前與中國大陸幾位基層司法官員閒談時,他們除對中國當前在法制建設上的倒退感到不滿外,還提到上層其實並不會真正反對腐敗──這是因為腐敗官員清楚現政權垮台後他們會喪失其種種特權,並會因其以往的不法行為而面臨審判,這樣他們對現政權的基本立場是支援、擁護的。可以這樣說,在政治腐敗的擴散化過程中,正是因為他們的腐敗使得上層認為他們有可能對現政權保持「忠誠」;甚至還可以說,越腐敗的官員越有可能使上層認為他們會對現政權保持「忠誠」。
這類言論出自大陸幾位基層司法官員之口倒是非常值得注意的。當前大陸的反腐敗工作缺乏成效,不但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難以推行,而且最高層所謂「要始終保持對腐敗分子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也不過是空談而已。至於大陸「反腐倡廉」形同做秀的原因,除了官員腐敗的普遍化、網路化、集團化與「黑幫化」外,現政權考慮到官員「腐敗的忠誠」的「積極」一面從而對腐敗採取表面上反對、實際上放任的態度也是其中之一。
可以這樣認為,腐敗者「忠誠」、不腐敗者「不忠誠」已經成為中共官場的一種潛在共識。在腐敗充斥的官僚集團中,少數不腐敗者肯定會被視為異類。中國古書《左傳》上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說法,少數不肯同流合污的「異類」也確實難以讓廣大腐敗分子們「放心」,並會被懷疑其另有圖謀。上述官場潛在共識還有一個派生規則,那就是:「忠誠」者「不腐敗」,「不忠誠」者「腐敗」。具體說來,如果上層認為你忠誠,即便你貪污、受賄再多,也不會被打成腐敗分子(除非你出了已經無法掩蓋的大問題);如果上層認為你不忠誠,即便你只有一點經濟問題,即便你的腐敗程度根本比不上其他官員,也有可能被打成腐敗分子。

同流合污 同惡相濟

中共政權已經失去了舊有意識形態的號召力,也難以發揮舊有意識形態的動員、維繫作用,現在只能訴諸於種種利益包括腐敗利益了。這種「腐敗的忠誠」是與腐敗利益相聯繫的「忠誠」,反映了腐敗官員與腐敗政府之間、下層腐敗官員與上層腐敗官員之間「同惡相濟」的關係。現政權對腐敗的放任已經使中國大陸出現了大大小小的腐敗利益共同體,而這種「腐敗的忠誠」正是這種腐敗利益共同體內部的「忠誠」。由於現政權可視為中國最大的腐敗利益共同體,因此對現政權的「腐敗的忠誠」也可看作是這種「忠誠」的最高表現。
對這種訴諸於「腐敗的忠誠」──「第三種忠誠」的政權,民眾沒有必要對它保持任何忠誠,無論是「第一種忠誠」還是「第二種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