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信箱:未收報稅表應聯絡稅局

稅務信箱:未收報稅表應聯絡稅局

問:讀者余小姐投身社會工作4年,曾計算收入已超過個人基本免稅額,但一直未收過報稅表,是否要主動聯絡稅局?若遭追溯過去幾年稅款,可否申請分期支付?
答:畢馬威稅務合夥人王尹巧儀(圖)稱,報稅是每個納稅人義務,當收入高於個人基本免稅額,應主動去信稅局,上報收入狀況,以盡納稅人責任。
一旦被發現沒有報稅,根據稅法,納稅人沒有行使申報收入之義務,將被稅局追溯過去最多7年(包括本年)的稅款及罰稅,最高罰款為稅款之3倍。

欠稅追溯期7年

王尹巧儀稱:「申報後,稅局會要求書面解釋,再按情況決定罰款額。」她提醒及早向稅局「自首」可獲寬鬆處理,罰款較少。
同時建議余小姐收到稅單後如有經濟壓力,可約見稅務主任交代財務狀況,商討繳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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