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社東主恐嚇姦人未婚妻疑前拍檔撬客大報復 認16罪候判

補習社東主恐嚇姦人未婚妻
疑前拍檔撬客大報復 認16罪候判

【本報訊】補習社東主與拍檔拆夥,學生人數銳減。東主懷疑對方以優惠學費撬客,遷怒其在培正中學任教的未婚妻,在該校及她的寓所散發恐嚇字條,訛稱女教師欠債,要她還款,否則「當學生面前姦佐(咗)你」。東主昨在法庭承認寄出及散佈合共128封信和370張恐嚇字條,現還柙候判。
記者:戴國輝

被告補習社東主李朝輝(40歲),有一次盜竊案底。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6項刑事恐嚇罪。暫委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與女教師無直接爭拗,卻恐嚇她和家人、其學生及教職員,案情嚴重,應判入獄,現索閱感化官及心理報告,下月3日判刑。
變成「代罪羔羊」的受害人為潘姓女教師(28歲),其未婚夫高家偉於07年中與被告合夥經營補習社,兩人後來不和,補習社已於去年7月結業。
去年10月21日,培正正門地面散佈百多張追債紙條,字條印有受害人身份證副本,以具恐嚇性的字眼催促她還債,否則會在學生面前強姦或殺死她,亦會殺她的同事、學生及父母。

被告散佈百多張追債紙條,上有生意拍檔未婚妻的身份證副本及恐嚇字眼。

被告生意拍檔的未婚妻就職於培正中學。

被告剛取得中大碩士

校長召來女教師查詢,她強調沒有欠債,她向未婚夫查詢後同日報警。而校內另有教師、受害人和未婚夫的家人,其後數天都收到恐嚇字條,其中一封信寫上「殺」字。
受害人未婚夫向警方講述與被告的生意糾紛,警方翌月13日到被告旺角新經營的補習社調查。被告表示,他保存受害人的身份證副本,大量複印成恐嚇字條,他於午夜行至培正校門外散發字條。警方撿獲打印機及內有受害人身份證資料的記憶棒。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在內地出生,父親在文革時去世,當時他僅兩個月大,由母親撫養成人,被告去年取得中大碩士。被告因一時憤怒犯案,他精神有問題,懷疑受害人未婚夫撬客,令學生人數銳減,影響收入才犯案。
案件編號:KCCC66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