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吳崇武06年被龔如心召往會議室,見證龔如心簽署遺囑,但當天見證的情況,吳崇武與王永祥在細節上有多處出入。吳當天從王手上接過遺囑後簽名,至於王如何把文件遞給他,吳昨天示範了約十次,動作次次不同,故律師要求他慢動作示範,好讓律師及法官看清楚。
吳崇武供稱,當天下午被召入會議室時,律師王永祥及龔如心已在房內,當王向龔確定所簽的只是partialwill(不完整的遺囑)後,便將文件交給他簽名。吳確定遺囑只得一張紙,他看到遺囑時,龔已在上面簽名。王站着簽完名後,因龔表示沒有其他事件,王隨即離開。而吳因沒有看過遺囑內容,翌日找王詢問,王向他表示遺囑是將一筆過千萬元饋贈給叫陳振聰的人,並說吳不用負法律責任。
示範遞文件 動作次次不同
但王永祥早前作供交代見證經過,在細節上有多項不同之處。王說當時是上午,他最後入會議室。他不能確定遺囑有幾多頁,只稱檢視過遺囑內容,向龔表明遺囑是partialwill後便望着龔簽名,然後將文件交給吳簽署,他最後才簽名。王憶述一至兩天後吳與他談及遺囑內容時,王只表示千萬元受益人姓陳,沒有交代全名,更沒有提及法律責任問題。
至於王如何將文件傳遞給吳簽名,吳作多次示範,一時是手執文件傳上,一時在桌上輕按文件推給王,每次都不同,要律師要求他慢動作示範,法官最後確定他用右手放在文件上,將文件推向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