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育有四名子女的綜援漢,竟帶同兩子到吉之島盜竊,兩次偷去共39盒價值逾萬元的玩具模型。該名認罪的賊爸爸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指,被告帶兒子一同盜竊,是加刑因素,首次帶一名兒子犯案須加刑30%,再帶兩名兒子加刑50%,被告又違反緩刑令,合共判囚18個月。
萬元貨500元轉售
代表律師替有五次案底的被告林華安(38歲)求情稱,被告與同居女友育有四名子女,除涉案14歲及15歲兒子外,尚有兩名4歲和8歲女兒。被告失業10年,一家靠1.5萬元綜援金過活。他因貪心犯案,現深感後悔,盼法庭輕判。
裁判官宣判時指出,被告於06年開始干犯店舖盜竊,同年獲輕判感化,07年中卻帶同次子犯案,法庭改判緩刑。被告不但沒有教導兒子不要盜竊,反而帶同兒子且親自落手盜竊,對兒子帶來壞影響。被告利用小孩幫手偷取貴價的高達模型,為有組織性犯罪,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案情指出,被告與次子於本月16日在屯門廣場吉之島偷取兩盒共值778元的模型,保安員發現追至樓下大家樂快餐店外,截獲被告及長子,警員到場並將折返會合的次子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於同月9日帶次子偷去37盒值11,723元的模型,事後以500元轉售。涉案兩名兒子則轉兒童庭判刑。
案件編號:TMCC17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