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攞綜援被拒寡婦提覆核

案件速遞
攞綜援被拒寡婦提覆核

【本報訊】港府04年起收緊新來港人士申領綜援資格,首度遇到法律挑戰。58歲內地婦孔允明,05年12月來港跟第二任丈夫團聚後翌日喪夫,她不滿社署指她未符合至少居港七年的新規定,被拒申領綜援,昨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該規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所有香港居民享社會福利的權利,並且構成歧視,要求法庭聲明該規定是違憲。
惟法官指孔婦在廣州擁有物業,兩名兒子有謀生能力,看來她並非是完全無依無靠的寡婦。況且署長有酌情權,可豁免居港規定而發放綜援金予有關人士。代表孔婦的大律師則指,享有社會福利是憲法權利,不應受署長行使酌情權所限。
案件編號:HCAL1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