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電工看上遠房親戚的年幼女兒,自女童10歲起便肆意非禮她長達四年之久,其後更播放色情光碟給她看,將女童強姦。長期飽受淫辱的女童變得憎恨男人,寧作女同志。高等法院特委法官麥機智斥責被告醜陋地違反女童對其信任,濫用長輩身份,持續長時間侵犯女童,對她造成深遠的傷害,判其入獄八年。
現年50歲的被告,已婚並育有9歲兒子,承認兩項強姦及四項非禮罪。他昨日聞判後掩面放聲大哭。法官指出案發時事主年紀小,雖然知道發生何事,但以她的年紀不足以反抗被告或作投訴。
案發於01年至05年,被告均在事主到他家玩耍或留宿時侵犯她。
案件編號:HCCC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