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內地替工人維權的組織「打工者中心」的傷殘負責人黃慶南,年半前在深圳遭一批惡漢斬傷左小腿,案件昨日審結宣判,法官判給予黃慶南9萬餘元醫療賠償,至於五名涉斬人案的被告則輕判入獄1年半至4年,黃非常不滿,考慮上訴。
由香港勞工組織協助成立的「打工者中心」,在2000年時在深圳由內地工人組織起來,主要替工人爭取應有權益,該中心的負責人黃慶南(36歲)為傷殘人士。
原本索償122萬
07年11月20日黃在小店門口與友聊天,遭兩人持刀男子斬傷左小腿致骨折,公安事後拘捕五名內地男子,揭發事件涉及一間私人企業,黃以勞動合同法向該企業工人宣傳權益,影響企業利益,東主遂聘四人逞兇。
案件中,黃慶南一直爭取122萬元的傷殘和精神的民事賠償。
不滿輕判犯人
龍崗區人民法院昨日作出審結宣判,主使他人斬人的東主被判刑4年,其餘四名幫兇被判1年半至兩年,黃慶南可獲9.6萬元醫療賠償,對此黃非常不滿,不僅犯人獲輕判,與他要求的122萬元賠償相距甚遠,會考慮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