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問:我已索取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的申請表格,準備兒子在2009至2010學年入讀幼稚園時獲學費資助,應何時遞交申請表?
教育局答:由於處理申請需時,家長如欲為子女在2009/2010學年入讀幼稚園前取得學券計劃的資格證明書,請於5月31日或之前遞交申請。填妥表格後,連同所需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寄往尖沙嘴郵政信箱95161號學生資助辦事處;也可將文件放入信封封口,信封面註明「申請學前教育學券計劃(2009/10)」,投入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學生資助辦事處的收集箱。
學生資助辦事處在收到申請及全部所需證明文件後,一般可於六至八星期內完成審核,並以郵遞方式通知申請人結果。如對查詢,可致電學生資助辦事處熱線:21542130。
在2009/2010學年新入學或轉校的幼稚園學童,必須就讀於合資格的非牟利幼稚園,才可獲資助。如欲了解有關幼稚園是否合乎資格,請瀏覽幼稚園概覽,網址: http://chsc.edb.hkedcity.net/kindergarten
教育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