夤何要玩炸藥 - 倪匡

夤何要玩炸藥 - 倪匡

都說中學生玩炸藥玩出禍是「好奇、貪玩」,而忽略了這個「玩」,是犯法的。
必須先肯定是犯法行為,然後再從年輕、無知、貪玩、好奇等等方面來向法官求情,求從輕發落,才是道理。若企圖用好奇貪玩來掩蓋犯法的事實,那是顛倒黑白、是非不分。
世上好玩的事物極多,不幸的是,其中許多遭法律禁止,不讓玩,使好玩的大人小孩搥胸頓足,越是法律不准玩,越是想玩。許多犯法事件,由此產生,能否全憑「貪玩」辯解,當然不能。
好玩的事物,對貪玩的人有很大的吸引力,有時甚至難以抗拒,要有很大的自制力才能抵抗引誘。或許有人會認為炸藥好玩,實在無法認同:炸藥,有什麼好玩呢?玩炸藥,當然目的是要看炸藥爆炸,而炸藥爆炸的唯一結果,是造成破壞。拆除大型建築物時進行的定向爆炸,算是最有「建設性」的了,也還是一種破壞。從普通人的觀點來看,喜歡玩炸藥的人心理是從破壞中得到樂趣,不知道心理學家的專家意見如何?玩炸藥事件很轟動,心理學家請多向常人進行知識灌輸。
因為這種愛看破壞的心理,十分可怕,已經脫離了「玩」的範圍之外。玩,應該有一個原則,就是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然,就不能歸入玩的範圍之內。更簡單地說:玩,不能犯法!
很想不明白:若不是為了看炸藥造成的破壞,點解要玩炸藥?那天,聽到了一個更有趣的問題,性質相同,但可供聯想的範圍極廣,可以說集幽默和黑色幽默之大成。
那問題是:香港都回歸祖國那麼多年了,為什麼還要玩炸藥?
你說呢?
還有,玩炸藥少年受了什麼懲罰,怎麼沒有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