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證判決是球賽一部份,這個老生常談不論勝負雙方都要接受。不過今季季後賽開打,出現了不少爭議性判決;連主席史坦也提出,考慮效法NFL般,提供電視重播改變判決機制。
在湖人對火箭的系列賽,或者球證認定火箭防守悍將阿達斯會「搞事」,結果兩度以二級惡意犯規將他驅逐離場;但事後翻查錄影帶,其中一次犯規未有如此嚴重,亦沒有判阿達斯停賽,但當時他被迫離開了火箭陣營,已是事實。
小馬主場對金塊的第3戰,更出現明顯人為錯誤;球證未有判小馬後衞安東尼韋特的「故意犯規」,讓金塊的安東尼投入奠勝3分球,結果亦讓金塊將場數領先至3:0,最終贏4:1。事後曾有NBA高層坦言球證出錯,但小馬主將奴域斯基卻冷笑:「現在說這些已毫無意義,根本改不了戰果。」
占士「蟹步」非走步?
作為世界最頂級的職業籃球聯賽,NBA在改善執法方面已盡心盡力;最早推行3球證制,亦開始以電視重播決定最後1、2秒的入球是否有效。我個人最擔心,反而是球證的獨立性;聯盟與NBA球證有僱主及僱員關係,從陰謀論看,球證會不會為了達到「老闆」的一些目的而影響判決?
勒邦占士的「蟹步」上籃,任誰也認為是走步,但球證往往為了不影響觀眾的興緻而格外開恩;獲迪、拜恩鏟籃而獲得罰球的機會,總比無名小卒高。如果聯盟不好好檢討這些問題,執法不公仍然會發生。
牽牛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